重辑鹳墩桃源合刻谱凡例道光乙未 兆麟 谱内名号,凡遇庙讳、御名、圣讳,概行避用,遇祖先讳亦概易避,以昭尊敬。 修谱为收族起见,则是族必收,所收必族。前谱规例綦严,兹复加谨。曾于缮叶之初敦告各支,以是役距前修较远,散佚难稽,务必访查确实,备载无遗。倘或有意狗收,故为遗漏,惟该支亲长是问。 谱系鹳墩、桃源两支合刻,则卷页目録自当总而为一。前修各自为卷。良以我支谱独行既久,势难更易,兹仍旧式而另标总目于首,以符合刻体裁。 世系图,前修自一世至十五世总图外,祗就丁盛支派署绘数图,名曰《总署便览》。然系图犹纲领也,挈领提纲,有条不紊。因于十六世千一公派,至三十八世千二公派,至三十七世各支派,均一一绘图,上接十五世,分列两支世系之首,则览者益便矣。 名号、出身、生卒、居葬,载须的实。间有详署,悉依来叶,幸勿骇为歧异。 无后立继,重嗣续也。大宗尤甚。然必须注明“出继”及“继嗣”字様。至应继者,或系单丁,则注“承祧”,俟生有两子,即以一子分系祧下。若无可承祧,即同堂同族昭穆相当亦可推继。至无可推继,祗得书某等承祀或“止”字。若出外未归,亦必注明俟查。 子嗣出继他族者,则必详注里居姓氏,俾日后归宗,易于稽致。若抚育他姓子嗣,例不録载。至僧道出家,前谱以其自外伦常,不准入谱,谨仍之。 德行文章有卓絶可称者,固当立传表扬,其有一兿可名,亦必附载系下。有显达者,其爵秩勋名固当详载,然必核实。封赠亦如之。 节孝真烈,已旌者书“奉旨旌表”,未旌者必书“待旌”,庶不泯其苦志。 我谱三党并载,妻女外娴有职衔者,姓名之外亦并书之,以彰配匹。然祖与孙虽贵,不及备録。 我家族距丁繁,贤良孝友固不乏人,而败类乖常岂能悉免?倘有不肖,则必扩斥,以昭惩创,庶各知自警云。 是刻除世系图移冠于首,《添丁録》、《慨资记》附列于后,及订正舛误外,所增续者,悉遵旧章,依类编刊。 是役公费无几,捐资居多,兼遇奇荒,费难接续。而缮刻之作较亦因之,校订纵极周详,恐讹谬未能尽免。惟矢慎矢公,此心可表,即有碍难之处,劳怨亦所不避。閲者谅诸。修谱费项另册登记,以备查敷。非过于琐屑,亦以事属公家,不得不谨严耳。 谱板前存玉树堂。今武安游宦楚北,乏人典守,公议移藏太平寺之宦轩房,即我家捐料兴造之所,分贮四架。随时风晒检点,必须累及僧人,公议出钱二十缗,置僧人自管息字号桑地一亩八分,坐落西寺桥西,东至官河,南至官河,西至高屋,北至僧地,入于常住,除宦轩自完条漕外,作为辛费,永远存照。 (清朱昌燕等修《[浙江海宁]海宁朱氏宗谱》清光绪十年哲延堂刻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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