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谱之设,所以报本而追远也。沈氏之先,始于聃季,发于吴兴。历代以来,迁徙各支,世数辽远,几于难考。至我金台一派,自光禄公修辑之后,所传谱系昭然详列,信而可征,非如世俗遥遥华胄,徒惊虚名者所可比也。首列世原,以见水源木本所自始。次详世系,以明累传生齿之殷繁。 一、宋谱分支最为详悉,但溧阳、黄土岸两分止载历代名贤仕宦,而分支恐有遗忘。兹谱亦载宋谱于前,以见渊源一本,然仅诘其名爵,不及其世次。而自萱公至闻远公以后,则各遵旧谱分支,不敢轻为变易。 一、谱必有图系,历世法程以欧、苏两家为准,而苏氏尤为简易明白,大宗、小宗、本支、旁支,举目即分,按图立辨。吾宗谱系特宗苏氏,与明代统宗法系相类,不疏不蔓,故做为定式。 一、谱之有表,做欧阳氏式而增之也,既列图系,又有世表。标名之下,书字,书号,书娶某氏,有元配、继娶、侧室之殊,所生之子即注生母之下,嫡庶、长幼、本生,一覧自明。至嫁女则书其婿之姓,存外谱支派也。娶媳则书其祖、父之名,志衣冠媲美于尹姑也。书父母之生年卒葬,以示不忘,且便后世有所稽考也。 一、父母之亲无分差等,旧谱所载生年卒葬,每多详于父而署于母,遗忘之憾在所不免。嗣后子孙须记忆真确,详注谱表,或年远无稽者缺之。 一、吾宗旧谱原有行谱一册,盖每世以一字排行,所以序长幼尊卑之年齿也。况族中子姓繁衍,散处各方,如星分碁布,至有伯叔兄弟相遇而不知何人者,一本之亲不几视如秦越耶?今仍旧谱,按字捱排,庶知某字行派为吾之伯叔,某字行派为吾之兄弟,一见了然,次序自然不紊已。 一、谱内各支命名,不宜犯祖讳并兄弟叔侄雷同。凡科目衣巾已登名士籍者,不便更改,余则慎加螯正,以幼避长,勿使雷同犯讳,庶前后秩然不紊。 一、谱中旧有行实。无其实而妄从诀,是祖也;有其实而不表扬,是灭祖也。旧谱前贤序文,固宜按代遵刻。近日时贤传賛,亦当渐次增刊。今除本宗诰命、勃书以及奏章、墓志等项外,所有本族诗文寿序可为矜式者,亦概采入登记。 一、宗谱首重録贤,科名济美、庠序蜚声者固当记载,而忠孝节义、德行优长者尤贵表扬。若载科名而不书德行,是重名而轻行,非祖宗传家之意也。吾宗原有儒籍纪名,自甲科举贡以及游庠廪余而外,凡读书明理,苦志青灯,即终身未遇,不应埋没。至于孝弟廉节、忠厚有余之懿行,俱一一详书,以垂后世。 一、承继之子,必以本房兄弟之子为嗣,但立嗣以后,则以所继者为父母,而所生者为伯叔父母,故生父谱表内书第几子某继某为嗣,盖不忘所自也,至谱图内,则不复书嗣子,但直书某人所生子,庶不至一名叠见,前后混淆矣。 一、先世兿文,皆祖宗手泽也。残编断简,无非乔木明征;只语单词,悉属青箱旧物。吾宗世以读书为业,昔人著作虽多而所存无几。今搜讨遗编,所有序记撰述不容泯没,而纂修谱系,尤有功宗族之文,必悉载入谱中,以彰先德。 一、男子之所重在行,女子之所重在操。吾家旧谱所载真节妇数人,以奬励后世。今百年之内,为吾门守节之妇,固当一一详载,而自吾家出嫁之女,能守贞不二以节孝着闻者,俱应载入宗谱,为奕世流芳。 一、祖宗坟墓所在,谱中必记其地方向道并四止方圆,使子孙世世祭省不忘,且防后日豪强侵占之弊。 一、祠堂全赖祖先创造,渐已倾颓。近赖族中有志子孙竭力修理,虽无轮奂之美观,亦庶几户庭之整筋。谱内必详载某进系何人收拾,某进系何年改造,所有贤劳一一书记,使后日管祠诸人知所劝励。 一、祠中祭田,或系前祖捐助,或系后人续置,谱内须注明捐助、续置之名号及坐落某处、租石若干,以便世守。而管祠必择老成殷实之人,经理清白,不致容私。 一、宗祠向来神主但有历世之祖而无其配。但思父母生我,天壤并尊,自今以后各宜合设神主某公即以某孺人配之,庶不至人子忘所自生之憾。 一、修谱之事,费用实难,欲凑字成集,恐字迹潦草,欲屡翻前刻,恐工力浩繁。前统载祖系,后定各房分支另叶序次,以后或数年一修,或数十年一修,不必尽行翻板,可以续修,甚为省费。祠中更立一司谱之人收藏刊板。每年生娶卒葬以及入仕游庠之类,必于新年注明送司谱之人,以便登记,庶后来修谱用力少而成功易矣。 龙元谨识 (清沈龙元等纂修《[江苏常州]重修晋陵金台沈氏族谱》清康熙间刻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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