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敬筹(1894.6.27 - 1984.3.6),教授、“总统府”国策顾问。字和卿、和钧,笔名萍客,福建闽侯人。生于清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四日。北京大学法学士,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硕士。回国后任北京政府司法院参事,财政善后委员会委员,调查治外法权委员会秘书,并兼北京大学,朝阳大学法律系教授。1929年9月16日被委为嘉峪关市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。1931年10月31日被委为蒙藏委员会总务处处长。1932年月9日15署宁夏高等法院院长。1933年2月3日被委为宁夏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。1936年任上海所得税局局长。1937年任全国直接税务局局长。1936年10月25日任甘肃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。1941年6月7日任国民政府、财政部参事。1942年8月到职财政研究委员会主任秘书。其间曾赴华盛顿任驻美物资供应委员会秘书长、“中国银行”顾问等职。1945年回国任财政部秘书。1947年2月1日被派为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田粮处处长。同年7月11日被派任行政院物资供应委员会主任秘书。1948年侨居美国,专门研究中国现代史,应聘为哥伦比亚大学客座教授、圣若望大学亚洲研究中收教授。1968年定居台湾,任“中央”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、“总统府”国策顾问、“国史馆”顾问。著有《在华领事裁判权论》、《开罗会议与中国》、《史迪威事件》、《日本侵略华北史述》、《欧战全史》、《九·一八事变史述》、《马歇尔使华始末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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