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谱,家之史也。史,国之谱也。二者不可废。而史则《春秋》之法,善悪具载,而谱则亲亲之道,载善讳悪。 一、自太子晋居太原,至希羽祖六十世为一卷。自希羽居泽富,至显荣二十四世,分为九卷。 一、五世一图,法欧阳氏也,盖五世服尽之义。或余二三世者,即附枝下。 一、谱图,有官书曰某官,尊有爵也。无官书曰“公”,所以同尊也。已下直书其名,示卑降于尊也。 一、他姓来继者书曰“入绍”,出继他姓者书曰“出绍”,若从其姓者书曰“从其姓”,以弟继兄者书曰“下绍”,本支继它支者书曰“往绍”,它支继本支者书曰“来绍”,迁居者书曰“迁某处”,出姓者不续。 一、为善啬后者书曰“止”,悯之也。为不善啬后者直书曰“绝”,斩之也。若殇故者书曰“早卒”,无可传也。 一、小序载其所由,某公某支居某处,庶便观览,易详本末。 一、小传载名字行次、娶某氏、生子几、女适某,及生忌月日、葬处坐向。本末事绩,知者述 之,不知者缺为。若年未五十,毋敢妄称其德。 一、收族之道,必先近而后远,毋得徇私先远后近,以乖敬宗之义。 一、君子谓论误先世之行美为孝。故先世有行美而不知,非孝也,知而弗传,尤非孝也。凡宗族有卓异之行,当为详述,所以发潜德之幽光也。 一、文翰自唐、宋、元、国朝碑记、序赞、墓铭、行状、诗词等文别辑成,以备参放,庶亦文献可征。 (明王茂介等纂修《[安徽歙县]泽富王氏重续宗谱》明成化六年歙县王氏刻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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