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编族谱例言 恩编録 一、前明诰命敕命敬列简端,次编国朝诰命敕命,命所以纪褒荣、光家乘,昭先德、勉后人也。 一、凡请旌孝义节烈者,既渥叨夫国典,宜闻发乎幽光。惟旧谱未立此例。兹考《福建通志》,凡萨氏列女之编入贤淑、节孝各门者甚伙。谨撮其名氏,详其事实,附之恩编之后,俾知砥礴名节,扶植纲常,吾宗中之大有人也。自兹以往,凡请旌节烈孝义者,宜随时增入,并将公牌钞存,以昭大信。 赐笙録 一、首列谕祭文、祭品、坟工,次坐图,末以宗祠、支祠各图暨各碑记附为。 一、《福建通志》、《福州府志》及诸先正著作中有表章吾萨氏大梦山祠墓者,特撮其要为附録为。 世系録 一、首图列祖遗像。像雁门公者,明受姓之祖也。像总管公者,重所生也。像检校公者,定入闻之祖也。像孝子公者,重有德也。像侍郎公者,重有爵也。像葛斋公、愧隐公者,重有功于吾宗也。今閲二百余年,未敢增图一像者,重盛典也。 一、某人名下详注出身、官阶、妻妾、子嗣、生卒年月、坟墓。间有出继承嗣者,亦应书明。 一、本支自第十世始,以“人心啓肇,聿怀多福,本支百世”十二字为命名之序。兹续增“邦家必达,在于修齐”八字。以后各依行辈取用,毋得参差。间有易名者,亦将原名登载。一、无子而立后者,书男某。殁而无嗣者暂时不书,以待昭穆相当者立继也。 一、某人名下生卒年月均已备载,间有失考者从阙。自是而后,谱约十年一修。凡族间有生者,应告于庙,殁者应计于庙,应由族长率族副将其年月日存记,以(补)[俟]续修增补。 一、凡男子在三殇之列,旧谱均书一“殇”字,今仍之。 一、七世伯祖详宇公第三子希正公派下,今已传至十五世,世系另列,以清房分,此旧谱规例也,今仍之。 一、本支支派仍照露襟公、啓运公续修谱系,分为五大支,以清房分。 一、八世祖葛斋公第三房胞弟支派,仍遵旧谱规例,不及备载。 科名録 一、首列侍郎公登第题名録,其传卢释褐各仪注粲然具备,一以考吾宗骏发之祥,一以见一代文明之象。録景泰二年题名録者,重侍郎公为同考官也。録景泰五年会试题名録者,重侍郎公为知贡举也。侍郎公之事实,亦于兹可考而知。六世祖少园公草创家谱之时,用心极为仁厚。嗣入国朝,自康熙壬子科,迄光绪癸卯科,登第者计五十余人,武科则愧隐公开其先,文科则廉山公开其先。而旧谱特録壬子武举,録前后序者,为发甲之祖,故从其详。厥后自康熙辛卯科以来乡、会试,皆首列正副考官姓名里居,次列会、解元姓名,次列四书题,次列本人名次、甲第名号。今遵旧例续成之。 一、优、拔贡题名録,旧谱未经开列,兹特补之。其题目名次谨阙为,盖因年久,考订不易也。 一、科名鼎盛之家,所有闻兿,多哀集成书。而三山叶氏有历科墨存之刻。今吾宗五十余榜兿,向来未经衆辑。兹特刊脸炙人口者两兿,一为乾隆丙午科本省乡试闻墨,一为咸丰己未恩科顺天乡试闻墨,后之览者有以考人文,有以征国粹也。 一、八世祖葛斋公有子七人,长愧隐公,四纯斋公,六哲园公,皆以武举起家,而次石亭公,三藻斋公,皆蜚声庠序,一时称为望族。兹敬考吾宗之曾游泮水者若而人,按其世次列为题名表,附之乡、会试科名録之后。惟现奉明诏改学堂,停科举,厥后吾宗子弟有由学堂得奬励者,应另为列表。 叙赠録 一、叙赠録分为上下卷。凡《雁门集》序跋暨《白华楼》、《荔影堂》诸诗,以及各专集或序或跋并寿言等,凡属文者,皆归于上卷。而名公距卿之赠诗倡和诸作,自前明以迄今,兹均编于下卷,以清眉目。 一、雁门公在有元时,与虞道园、张仲举、杨铁崖诸先生倡酬极多,嘉庆丁卯曾伯祖露萧公编注《雁门集》时曾辑倡和録一卷,附之《雁门集》之后,行世已久。故凡与雁门公投赠之诗,皆未经收入。 荣哀録 一、凡墓表、墓铭、史传、祭文、挽诗、家传、诛文、像赞、行述、事略,均萃于此。 一、列祖遗像登之世系之前,其像赞亦刊之图像之后,荣哀録中无庸复録。若未经图像之赞,仍得録为。 一、吾宗世秉文公《家礼》,若行述、事署中妄以佞佛不经之事搀杂其间者,皆宜屏而勿録,因其有违祖训也。 吉光録 一、吾宗著作,大者如《雁门集》、《雁门集编注》,次者如《白华楼诗钞》、《荔影堂诗钞》、《珠光集》、《望云精舍诗钞》等,各有专集。今菟辑零什之诗文,或散见于各书者,虽片羽吉光,弥可宝贵,因无类可归,故顔曰吉光録。 一、侍郎公、葛斋公、露萧公刊刻《雁门集》时均有题跋,先考武城公修补《雁门集》时亦有题跋,虽已见于《雁门集》,而各本人既无专集可收,故皆枭入吉光録中。 一、先代如有佳作,系不成集者,不论诗文,概可编入,惟八股文不登。 一、文选体例不録生存者之作,盖恐标榜也。而兹不録生存者之诗文,留以有待,或将来有专集可收。而叙赠、荣哀二録,又非其例也。 传信録 一、《福建通志》、《福州府志》及乡先正著作诸书,其表章吾萨氏者不一而足,今将各家揄扬之语苍萃成册,并标其所见之书名,以示文献有征,信以传信也。 一、雁门公为有元一代词人之冠,自元迄今五六百载,其间推崇《雁门集》者奚止百十家。嘉庆丁卯,曾伯祖露萧公编注《雁门集》时曾辑各家闻扬之词,名曰别録,附之《雁门集》之后,行世已久。兹凡已见于别録者,皆不阑入。 一、檀河公《白华楼诗钞》,世人久有定评,嘉曦不揣固陋,编辑诸先正表扬之词,枭成附録,刊之《白华楼》之后。凡已见于附録者,皆不复録。 例言既定,纂集成书。以嘉曦蠡测管窥之见,其体例恐仍有不合者,踵事增修,是有望于后来。 宣统二年嵗次庚戌十月朔旦十六世孙嘉 谨 (萨镇冰等纂修《[福建闻侯]雁门萨氏家谱》1935年铅印本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