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乙亥旧谱凡例 宗谱先辑于宋元,再辑于明万唇丙午,再辑于国朝顺治庚子,未分卷次,故祠宇、祖墓、祭器、田庐,纪载不出一手,先先后后,查一项披揭全帙。今为分卷分类,一展览而条目粲然矣。 旧谱名行即书于齿録之下,既简略而弗详,亦参差而不一。今齿録止记生娶殁葬,而出身仕宦别注履历,其先后仍照齿序,盖家庭之间不以贤贵先,尊长也。履历但书出身,其间行实宦迹尤多,卓然可观。今人各有表,而特著者作传,非敢示异,用彰德也。 旧谱生期书父而略母,谓母统于父。今父母同载庚甲,不至执杯(卷)〔卷〕而生气欢矣。旧谱不列节妇贞媛,今照郡邑志载入,所以劝善。而生女止载出嫁,不载再醮,欲其从一以终耳。 为人后者为之子。旧谱惟于某名下载抚某,而所抚者仍系于所生之下,于礼不合,岂继其産而不继其祀邪?今除原刻不便改窜,而新登者,于所生则载出抚,于为后则续世系,准《礼》为经,前后不嫌于异,亦以教孝。 昏姻必重门庭,妆奋非所计也。有媵侍生子,能续我后,亦称侧室,不匹于妻,所以明礼教云。 凡事有关家声、有裨名教者,必备载之,从学士邱文庄之例。即一言之善,一行之美,虽名位不着,亦不敢遗,所以使子孙有所观法。若徒以列世代、纪名号,是户口册也,非谱也,且往事何征为? 旧谱讳名,必以幼而避长,以卑而避尊。今食指甚繁,概以后而避前,则必取海篇诸书怪字讹音强为改易,不几面目可憎乎。然按讳之所自起,《檀弓》曰:“卒哭乃讳。”郑玄曰:“敬鬼神之名。”谓高祖之当迁者也。后世不达,二名亦讳,嫌名亦讳,儒者讥其献诀。兹谱所载,于亲通暨显达则不宜同,若举板族而忌之,则难乎其为名也已。 古者谱必画像。太史公赞留侯曰:见其图,状貌如妇人女子。后世谓像肖其须眉而难传其警(刻)〔效〕,不如状其言行为可传耳。故行状、行述、墓志、碑铭悉为登载,以志孝思。而诗文为前哲手泽,并得附入。在当时作者,则俟之后来应有论定云。 谱分卷而篇章仍联,所以防插补也。凡文字之传,金石虽坚,不免磨裂,板楮印,相续于无穷。守斯谱者识之。 (蔡精华主编《[湖南攸县]渌田蔡氏九修族谱》2001年济阳堂铅印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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