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辨继续 古人有不幸无子,原有继嗣之礼,或择同宗之子以承宗祧,变而不失其常,亦礼之正也。其或身处单寒,往往有负螟蛉以代其老者,如概为删除,则若敖之鬼,抱痛实深,似宜礼顺人情,通融权宜,唯明注原属某姓之子,迹其来历,以严非种之防。至宗族之中以子为本宗嗣,或嗣许他姓,亦于亲父名下注明子某为某人嗣、为某姓嗣,既正本支,又使出嗣之人不昧于所生之意尔。 一、追远宗 四明与姚江西南里郁家湾、萧山昭明里,皆以始迁之祖奉为一世,但知亲其所亲,殊失水源木本。今于《分支考》内俱按世序更正,使各知其始祖之所自出,庶报本追远,不忘其初也。 一、敬高年 谱内所纪始卒嵗月,既载年庚,复书花甲,恐久而模糊,故不厌详细。其杖乡、杖国、期颐、耋艾之年,必表而出之,以明大德之所得,达尊之所尚,天所独厚,人不易与也。 一、尊编名 忠定越王编定子孙名字次行,一定而不可易。今之散处四方,邂逅相遇,不言而喻,尊卑秩然,赖有此编耳。吾会稽四十三世至四十九世,因有所避,以字易名。五十世而下,渐次复正。间有无故而遽改者,殊违祖训。万昏癸卯修谱更易尤多。兹编将旧名详注于下,使知原委,非马蛇足。后幸悉遵旧章,乃见孝思不匮。 一、稽存殁 旧谱但存名字排行,其于生卒日期皆略而不书,存亡莫辨。应将生存者书始生之年月,物故者书告终之年月,屡于各房征取,俱无详确,归里偏查,木主仅得十之五六。今拟生存者直书名字,已故者加一“讳”字以别之。我清道桥一支,四十九世以上则水牌,五十一世以上咸已即世,仍因旧谱,无庸赘注。又如妻室之存亡,则以“娶”、“配”别之,侧室之存亡,则以“纳”、“置”别之,虽不着其存殁,而开卷了然矣。 一、继久远 山、会合谱,自明万唇癸卯成吾公重修,迄今将九十年矣。予不揣固陋,于错简残编之中妄为缀葺,然菟罗未遍,累年不能成帙,则其难可想耶。后此宗枝愈繁,稽考愈艰,惟望各房宗长各任其事。立簿一扇,存之祠堂,每遇祭祀之日,子孙毕集,挨支询查,生子者书名字排行,书年月日时,完娶者书姓氏,物故者书卒时葬所,游宦客居,添丁捐馆,亦随时邮闻家长,弃入前簿,弗致遗漏,使后之续笔者得以据事详书,即以此为底弃,则易为力矣。愚意更欲以三十年为率重加修辑,则一世之内相去未远,见闻必真,不致如历年之久,所见异词,所闻异词,所传闻异词也。 一、纪徽猷 史氏之源,始于成周伯邑考之子佚,佚掌史,因而得姓。其占籍大江南北诸省郡邑,莫不以溧阳、四明为宗。自祖侯而上,至太史佚,如箱、如黯、如、如疾等派,虽异而本则同,其间贤臣名彦代不乏人,亦莫非佚之遗膺。虽旧谱《庆传》附録篇首,其名虽着,其实犹略。兹按《纲目》诸书,另为详晰拈出,名曰忠孝节义録。 一、定兆域 祖宗之体魄,子孙之本源,仁人孝子所以过墓而兴哀也。吾家清道一支坟珑旧在九里,元明以来,环祖坐而列葬者,几无隙地。至四十七世以下,遂各择牛眠,纷错于山、会之间。恐其久而难稽,故于名字之下详着归葬处,所以备参考。 一、存余荫 谱内先世有字号行第俱阙而絶者,始于本生父母下注明子某絶,或字号行第但有其一,亦必列为一世。 一、备后録 斯编告竣,业已弹厥心力,悉将宗党评惊,据志传典籍备载无遗。其生存诸公,应俟后人论定,此例已于表章一则发明之矣。但诸宗长先生恐现在诸公内有年高德晦,韬迹隐沦,无所发明,后起者惮于搜索,不无沉没,欲将所行实迹及宗长耳闻目撃者另刻一卷,附之编末,以俟将来。且留余幅,每葳于忠定王诞辰少长咸集之日,若是若非,愈议得当,分房填注,不惟后人续编有据,其于激扬之意,未必无小补也。余曰:“善。余实有志,敢不敬从!”遂铠梓后册,用垂永永。 一、闻遗忠 学士清远公,其始迁吴江之祖。讳怀则者,实我四明始祖六府君。雁行世序,迄今井如也。学士马明初逊国时一代伟人,劲节孤忠,至死不变,又为吾宗之表表。其当日致身,録及焦弱侯、陈眉公、董思白诸君子,録序碑文,并付剞刚,矜式后昆。 一、补帙失 成吾公讳起邦,为四明四十九世祖,于明万昏癸卯捉笔修谱,至今八十余年之世叶得免散漫者,皆公之力也,不知何故谱内无名?惟浙左藩念桥公谱序详及之。或古人意在韬晦,其名字隐而不彰?抑别有纪载,讨论未及也?备録于此,以俟博综。 一、订传误 历世久远,旧谱碑传诗章,多拾之残编断碣之余。始韩者多方嵬罗,既已倍费苦心,岂暇尽为伦次?予复于征求中得来,借手抄腾,亥豕鲁鱼之误,亦不能免。不揣愚昧,僭加润饰,虽有新添,实仍旧贯,匪曰改易旧章,正以先世遗烈有征有信,必慎必详也。 一、补通考 谱内忠孝节义録一卷,皆博采世史成书及各省志牒,依世代次序逐一详载,用纪徽猷,已于凡例发明之矣。乃梓事告竣,复得吴兴凌雅哲所辑《万姓统谱》,内载我史氏历代名贤,有史弥宇、史用之、史公谨、史立诚诸君子,多属四明闻人,且名讳与忠定王所编又相符合,而四明正谱何以阙佚,岂当日讲求未博乎?兹不敢脱遗,敬采芳踌,缀补于忠孝节义録之后。虽世次不伦,然表章必悉,以俟后之修谱者挨次朗列,不致挂漏,匪曰参差,实期完备也。 一、拾遗事 《谱録合编》各以类从。唯见闻所及有关于宗教谱政者,欲编序则无其类,欲姑置又恐失真,乃随事连编,别为拾遗一款,亦如西京之有《杂记》,开宝之有《遗事》云尔。此日虽无专门,将来却有实据,所深望于后起者。 一、避祖讳 国避君讳,家避祖讳,乃一定之理,无庸溷淆者。近见各处分支及吾清道桥五十世、五十一世内竟有重祖讳者,此无他,不考之故也。兹《谱録》告成,历代祖考讳字灿若眉列,展卷了然。嗣后,吾昆季子孙于命名时当敬慎毋忽。 (清史在纂述《史氏谱録合编》清康熙三十年八行堂刻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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