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孔堂原居始自太祖古樟公,由珠刊里而来。厥后分居各乡,则自朝端公始居员冈东方,而年略居长。故叙世系以员冈东方为先,次朝冕公居员冈西方,次一乡公居孔堂,次懿公居充美,次荣公居屏山。 一、五大房迁居不一。历年久远,其该房之分居各处亦不一。今各房録一《迁居考》,条分缕晰,一目了然。至于迁居外省及各府州县,不见有子孙归扫墓者,祗于名下注迁居某处而已,世系不详。 一、世系以五世为一帙,自始祖至五世为一帙,自六世至十世为一帙,每逢一、六起帙。每帙之中先兄弟而后子孙。 一、帙数序次论房分,不论长幼,长房之子虽幼必先,次房之子虽长必后。 一、宗支图以五世为一图,盖做欧苏谱例。自一世至五世为一图,再揭五世之名于上,以为下图之端,使之相续不紊。由此推之千百世,前有所承,后有所放,一展图而五服之亲(燎)〔了〕如指掌矣。 一、世系书名及字,四十以上方书号。间有名号俱失,则书某以记世数。其已往者书讳书字,下书配某氏,生者书名,下书娶某氏,以别存亡。十四嵗以下者,书聘某氏,以别童冠。 一、世系祗载生迁卒葬及功名仕宦。至行状功业,以帙隘未能悉登。至妾而有子,附于正配之后,详书其生终。妾若无子,仍书妾某氏。 一、娶氏不论存亡,书某乡某公女,以谢其所自出。其不知者阙。 一、山坟,凡土名、山形、坐向,悉书之,以垂永远。 一、世系例书几子。其有取本宗昭穆之子为后者,书曰以某之子为后,复书其生父名下,书曰以某出嗣某。凡出继之子,例书其所继,弗书其所生。至宗支图,则先书于其所生之父名下,注“出嗣”二字,复书于其所继以承祧。至亲亦然。 一、先世谱牒仅存宦踌而不详世系者,为兵燹无存故也。 一、家训、家礼多承先泽,揭其握要,载之谱中,俾后人得所恪守。 一、功名、仕宦、封赠、恩授、寿考,分类而序,不论大小文武、正路异途,俱以世数分先后,仍要先正途而后捐纳。寿考惟七十以上者方载。 一、人物传举前人实行而详记之,俾后世子子孙孙感激兴起。妇有节孝,女有节烈,得列传中,以维风化。 一、皇言以彰遇也,像钻以传真也,寿文以敬老也,诛文以宣感也,墓志以垂远也,俱録入谱。 一、兿文首列谱序,以其文实事求是,不尚铺张,令后人一览而原委洞悉。次列赠言、诗集、文集,词尚体要,其无关风化者,以后切不可添入。 一、记事珠杂记前后事踌,其有关于祖宗,能兴族运,有益地方者,悉杂记之。 一、太祖祭産,凡税亩圻段,详载之,以垂永远。至各房祭産,附后。 一、谱牒所载,皆宗族祖父名讳,孝子顺孙目可得睹,口不可得言。各房收藏贵密,保守贵久,每嵗清明祭祖时,宜带至宗祠会看。凡命名取字,毋惧犯祖宗之讳,混同叔伯之名。 一、捐题刊谱银,无论各房祖及衆子孙,必壹中员以上方刊入谱。 一、各房近祖,凡刊墓読、祀田、税亩,各刊入谱,照篇数计价自办。其劝善传文有益于族中者,免收。 (清罗高清等纂修《[广东高明]高明罗氏族谱》清光绪三十年粤省老城宝青阁铅印本)
|